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葛雷雖然只是個小學生,卻能想盡辦法為自己賺取零用錢。他賣過檸檬汁、幫別人剷過雪,到最後製作了「小胖漫畫」到學校賣。但是,他的大敵──毛拉總是模仿他。如果我是葛雷,也會非常生氣,但是站在毛拉的角度想一想,每個人都可以賣檸檬汁,為自己賺錢呀!我認為,雖然毛拉也有錯,但葛雷應該要有風度一點,而毛拉也不該故意把店擺在葛雷的店對面,跟別人「搶生意」!因為兩人都沒有退讓,所以他們也更加討厭對方了!

在學校,葛雷看到同學們的午餐錢,精打細算的他有了一個可以讓他發大財的點子。一開始,葛雷只是想在學校賣玩具及小飾品,但卻被校長阻止。玩具本來就不能帶到學校,更何況是帶到學校賣,肯定會被嚴格禁止。其實如果葛雷賣的不是非學用品,校長可以考慮讓學生在學校賣東西。因為這除了讓大家有了一項新的體驗、懂得一些金錢方面的知識,更讓大家學習並且瞭解生意人是如何做生意的。

經過一番思考,葛雷決定改賣自己做的漫畫書(小胖漫畫)。他印了很多到學校賣之後大受歡迎,同學們非常喜歡,他也賺了不少錢。果然,毛拉也開始學葛雷賣漫畫,不過後來討厭漫畫書的戴文波校長還是禁止了他們。其實漫畫書並不是校長眼中那種不好的書,只要不過度沈迷於看漫畫,漫畫內容也沒有暴力和血腥,那麼它就可以是激發人們想像力以及創意的而不會造成傷害的書。

終於,葛雷和毛拉開始合作,在吉老師的指導下漸漸化敵為友。他們一起製作小胖漫畫,也一起討論該如何說服校長讓他們在學校販賣自製漫畫。葛雷也在做漫畫書時發現:雖然他想出這個點子純粹只是為了錢,但他在製作時卻不管有沒有人會買都會要求完美。想出能賺錢的好點子當然好,但是除了賺錢,製作商品的過程也非常重要。你可以在過程中學到更多技巧,還有學會堅持每一個成品都得完美無缺。

一天,毛拉發現閱讀俱樂部也在學校賣漫畫,卻沒有被禁止,十分不公平。毛拉、葛雷和吉老師決定參加會議。因為三人都說得很有說服力,最後連校長也不得不讓學生在福利社販賣漫畫。我非常喜歡這個結局,以及故事中葛雷的所有點子。作者有技巧的寫出了各種戲劇性的轉折,和人物活潑可愛的一面。這本書讓我一頁一頁的停不下來,雖然故事有點長,卻沒有無聊、多餘的片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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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瀞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